一群老人在“消防体验馆”打牌,业主代表投票也“赶不走”▲业委会张贴于公共用房门上的限期清理物品通知。
◀小区公共用房目前被当作“棋牌室”。晓风摄
小区公共用房的使用权,到底谁说了算?
近日,医药高新区(高港区)世茂河滨花园小区的业主向本报热线反映,小区有一处原为“消防体验馆”的闲置公共用房,被一群爱打牌的老年人使用了几个月。最近,新成立的业委会想把这处公共用房恢复成“消防体验馆”或另作他用,业主代表们在微信群里发起投票,大家一致同意请老人们“腾屋”,但对方就是不搬,双方还为此发生了争执。
打牌者
“这房子算是我们老年活动中心”
据了解,世茂河滨花园有多层、小高层、高层等多种业态,共1600多户,2011年业主开始入住。
5月5日下午,记者来到该小区。经居民指点,在小区2号门附近,找到这家外墙上张贴着“消防体验馆”字样的屋子。房间门开着,里面传出欢笑声,“快出牌、快出牌!”“我先走,你殿后……”记者走进去,见屋内有约40平方米,摆放着6套塑料桌凳,其中3张桌子旁围坐着打牌的老人。
记者与一名打牌的业主攀谈起来,提起业委会要求他们撤出一事,在场十多位老人放下手上的牌,纷纷表示有话说。
“这房子,算是我们的老年活动中心,我们打牌不来钱,只图个消遣。”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老大爷说,原先他们在小区凉亭内打扑克,风吹日晒,多有不便。看到这边的房子空着,就跟社区打过招呼,得到默许后,他们自行购买了打牌的桌椅。一般上午没什么人打,下午很多时候桌子是满的,打牌的、看牌的,多的时候有二三十人。晚上也常有两三桌人打,但不会超过21点。
“大家打打牌聊聊天,可以增进邻里感情,还能保证大脑功能不衰退,多好的事情!”这位老人强调,公共用房,顾名思义归全体业主共同所有,他们也是小区业主,既然这房子空着,为什么不能给他们娱乐使用呢?
对于业委会投票要求他们搬走,旁边另一名大爷接过话题:“投票的业主代表我一个也不认识,(这里面)也没我们打牌的人,对于业委会的表决结果我们不认可。”其他老人跟着点头,表示除非在小区内给他们另寻一处房间,否则他们不会挪地方。
老人们表示,该小区里没有正规的老年人活动场所,但社区倒是有一处,只不过位置比较偏远,在小区外的商业街上,位于社区办公楼的二楼。那边离家远,对老人来说不方便。另外,社区一旦下班,二楼就关门上锁,老人打牌不如这边自由。
业委会
老人聚集打牌有风险
准备离开“消防体验馆”时,记者发现,其门上张贴着一则小区业委会《关于世茂河滨花园消防体验馆不能改作棋牌室的通知》,大意是经业主代表表决,不同意将“消防体验馆”改作棋牌室,要求5日内将个人物品自行清出。有打牌需求的业主可移步社区的二楼活动中心,那边有空调厕所和茶水等。该通知落款时间为4月19日。
为求证此事,记者联系了小区业委会主任王先生。他说,小区新一届业委会是今年3月份刚成立的,业委会办公室就在“消防体验馆”的隔壁。本来大家并未注意到这间房屋,业委会开会时打牌的老人多次过来,还有人要求帮忙修“消防体验馆”内的空调,并建议最好再建个卫生间。
王先生说,这处房子是公共用房,用的电算在小区公共能耗内不说,打牌的又都是老年人,不排除打牌过程中会出现什么意外。考虑到这些问题,今年4月中旬,小区55位业主代表在微信群内就“消防体验馆”能否用作棋牌室进行表决,按约定投票规则,未投票表决的视为默认不同意。结果,投票“不同意”的有40人,未投票的15人,等于无一人同意。该表决符合《泰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》和《世茂河滨花园业主(代表)大会议事规则》规定的三分之二业主代表参与表决,其中超过二分之一业主代表表决生效的规则。
对于老年牌友质疑这些投票者能否真正代表小区里的老年群体,王先生说,业主代表也是居民自己选出来的,表决的业主代表差不多有一半是热心公益的老人,即使不算上未投票的,也已达到三分之二业主代表参与的规则。目前,这间房子的用途还没确定,可能出租,也可能恢复成“消防体验馆”。另外,社区二楼的老年活动中心购买了场地保险,老人们可以去那边打牌,安全也有保障。
决议是生效了,然而老人们就是不搬。王先生说,对此他们挺头疼。
律师说法
业主代表决议具有约束力
部分业主认为业委会投票的决议不合理,可以不执行吗?对此,记者咨询法律界人士获悉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280条明确规定,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,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。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,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。
江苏联盛(泰州)律师事务所张严律师认为,无论打牌的业主是否同意业主代表的决议,只要这个决议是经业主代表大会经合法程序通过的,就对全体业主产生法律约束力。如果打牌的业主对决议有异议,可以向当地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、乡镇政府、社区居委会反映,也可通过人民法院请求撤销,但在经法院判决确认该决议无效之前,打牌老人还是要执行这一决议的。如果打牌人拒不搬离,业委会可以通过法院强制执行。
小区公共用房之争,社区怎么看?医药高新区(高港区)明珠街道西湖翠苑社区党总支第一书记陈粉珍说,小区建成之初,此处争议公共用房是开发商建成的“消防体验馆”,后来成立的业委会,将其租给物业开了一家超市。一年前,超市退租,房子一直闲置,也没锁。在附近凉亭打牌的老人看中了这处地方,曾申请进去打牌。考虑到管理和卫生问题,社区并没表态,老人们就自主进去了。新一届业委会的决议程序是合法的,老人们想要有个地方消遣打牌也可以理解。关于此事,社区还是建议双方继续商讨解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