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船两侧绑上钩耙,河底螺蛳、河蚌悉数揽入
渔政部门:天然水域生态环境需要涵养,已开展专项整治严打非法捕捞螺蛳,姜堰渔政联合公安开展新通扬运河水域巡查行动。
螺蛳虽小,却是构成生物链和生态平衡的重要组成部分,其主要摄食浮游生物及腐败有机质,可以起到净化水质的作用,也是青鱼、甲鱼等鱼类的主要食物来源之一。近日,有市民向12345热线反映,新通扬运河姜堰水域,有渔民夜间打捞螺蛳,量大的时候一条船一个晚上可以收获上千斤,市民担心此举会对河流的生态环境造成影响,希望相关部门遏制这种滥捕行为。
知情人
有人趁夜偷捕,每次收获颇丰
新通扬运河开挖于1958年,河道长90公里,流经江都、海陵、姜堰、海安多地,有引水、排灌、航运等多种功能,因其与老通扬运河相对应而得名。
刘先生(化姓)是姜堰农村土生土长的渔民,上世纪80年代开始在新通扬运河、溱湖一带打渔,对家乡的水有着深厚感情。他说,新通扬运河水面开阔,水质清澈,盛产螺蛳、河蚌、鱼虾等水产品,过去,渔民们都采用人工方式捞螺蛳,最常见的一种被称为“趟螺蛳”。
“趟螺蛳”的网叫趟网,即在一根竹篙的根端扎入一个大的三角形网,在垂直于竹篙的三角形边上嵌进一个长篾片,一个趟网就制成了。把趟网放进河里,手推竹篙使网贴着河底往前趟,直到手中的竹篙全部推送出去后,就开始收网往回拖。运气好的话,一网能趟到数斤螺蛳。
然而,从今年上半年开始,刘先生发现一些渔民对捕螺蛳的渔网进行了升级改造,在网的边缘绑上铁链或钩耙,并将网悬挂在柴油机船两侧,趁着夜色随船拖行。沉重的钩链钩耙在河底搅起淤泥,把河里的螺蛳河蚌等水生物悉数揽入网中。“这种新的捕捞方式,简单粗暴,收获比手工捕捞高多了。但如果大家都这样捕下去,河里的螺蛳河蚌很快就断子绝孙了。”对此,刘先生很是担忧。
经过观察,刘先生摸清了这些捕捞螺蛳船的规律。因螺蛳晚上觅食活跃,渔船也是深夜零点后出发,从新通扬运河姜堰闸口段一直往东开行,每次作业到3点左右结束,归来时往往收获颇丰,舱底铺满螺蛳,多的时候有上千斤。
刘先生说,这些螺蛳大多是卖给周边地区螃蟹养殖户的,打捞期从清明节一直持续到9月份。螺蛳论桶卖,一桶约50斤,行情好的时候可卖到60元一桶,淡季每桶也要30-40元。
“中秋快到了,螃蟹即将上市,养殖户不怎么喂了,螺蛳的需求量自然也减少。”刘先生说,最近这段时间,打捞螺蛳的渔船出船次数已大为减少。
部门
螺蛳有益生态,不能想捞就捞
螺蛳是江淮地区常见的一种水生物,在泰州的河流、沟渠、水塘、水田里随处能见到它的身影。那么,是不是因为它们大都存在,就可以任意捕捞呢?记者就此向姜堰区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求证。
姜堰区农业农村局综合执法大队渔业中队队长王卫华说,螺蛳虽不起眼,却对净化水质、促进水藻生长、为鱼类提供食物、维持河湖生态系统平衡起着重要作用。在天然水域,趟螺蛳或者用篮子捞螺蛳是允许的。今年梅雨季节,鱼价一度走低,少数捕不到鱼虾的渔民,看到螺蛳市场需求量大就动起了歪脑筋,使用拖网捕捞螺蛳。相比传统的趟螺蛳,这种网具捕捞强度大、作业范围广,虽然新通扬运河是非禁渔区域,但如果任由其大肆捕捞,肯定会破坏水域的生态环境,导致鱼类及其它水生生物资源逐步衰退。
“我们查阅了相关法律法规,这种行为涉嫌违反我国《渔业法》第四十二条:违反捕捞许可证关于作业类型、场所、时限和渔具数量的规定进行捕捞的,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,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;情节严重的,可以没收渔具,吊销捕捞许可证。”王卫华说,最近,农业行政执法人员走进渔船停泊点,面向渔民船主开展了禁止使用拖网捕捞螺蛳的宣传,科普非法捕捞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,还在8月份实施了打击非法捕捞螺蛳的专项行动。
王卫华说,姜堰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实施错时执法,在姜堰境内20多公里长的新通扬运河,每天夜间必巡查一遍,对非法捕捞形成了有力震慑,涉渔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。截至目前,他们共发现3艘渔船涉嫌使用拖网捕捞螺蛳,正在立案进一步调查中。
“有节有度捕捞水产品,才能更长久地养护水域生态环境资源,保护水生生物多样性。”王卫华说,接下来,姜堰渔政将加强宣传教育和联合执法力度,引导渔民“合法科学捕捞”。同时,进一步加大特殊时间段的执法力度,对违法捕捞螺蛳的行为继续保持高压态势,切实维护好全区天然水域的生态环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