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知识产权领域引入信用监管模式,出台《泰州市知识产权信用分级分类管理规定》,对市场主体知识产权失信行为的认定、管理及信用修复作出明确规定。
据《规定》,我市知识产权信用管理工作坚持守信激励、失信惩戒的原则,将市场主体的知识产权信用划分为a、b、c、d四个等级。a级信用市场主体可享受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、专利预审优先审查、项目核准优先办理等激励措施。对b级信用市场主体,可适当降低抽查的频次,采取较为宽松简便的监管方式。对c级信用市场主体,开展专项整治时列为关注对象,保持正常的监管频率。对d级信用市场主体,列为重点监测对象,大幅度提高“双随机一公开”抽查频率,同时取消各种知识产权奖项申报资格,取消专利预审优先审查和快速维权等支持措施。
编辑:王魁 袁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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